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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jgswj-02_D/2018-0327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7日 10时03分31秒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完善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积极向信息申请受理点、公共查阅点提供信息公开资料,配备了1名政府网站兼职信息员,负责新生成信息的公开、保密审查及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1条;涉及社会管理、民生及其他业务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未接到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和“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明确了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的保密审查程序。在公开相关信息前,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逐件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利津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才准予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由于本局部分工作属于保密范围之内,不宜公开,所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受到一定的限制。

下一步,为更好地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设置,规范文件审批和发送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工作及时、高效,符合规则。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同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情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成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