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科学评价2015年度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县电子政务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利津县县级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文件要求,近期将对2015年度利津县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单位电子政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情况,应用系统建设和推广情况,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利津县电子政务中心组织实施,实行日常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纳入县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联系电话:5685085)。
附件:2015年度利津县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附:
2015年度利津县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单位: 总分: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体制机制建设情况(12分) |
组织机构(1分) |
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1分) |
未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的,扣1分;未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投稿、县政府网站资源目录体系等工作专门负责人员的,扣1分。 |
电子政务管理(2分) |
项目建设规划情况(1分) |
未认真规划2015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计划的,扣1分。 |
管理办法落实情况(1分) |
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扣1分。 |
规章制度(2分) |
制度建设情况(1分) |
制定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等电子政务制度不足3项的,扣1分。 |
规范落实情况(1分) |
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本单位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扣1分。 |
规划实施(3分) |
发展规划落实情况(1分) |
未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全县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扣1分。 |
年度计划完成情况(2分) |
电子政务工作没有任何进展的,扣2分;已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但未全面完成的,扣1分。 |
宣传调研(4分) |
宣传电子政务工作情况(4分) |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或县级以上刊物发表宣传电子政务工作的信息不足2篇的,每少1篇扣2分。 |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10分) |
专网升级改造(5分) |
专网升级改造落实情况(5分) |
未接入专网的,扣5分;已接入专网但不积极配合线路改造工程施工的,扣2分。 |
安全体系(5分) |
网络保密情况(1分) |
未遵守保密部门规定,出现政务专网与其他网络物理连接情况的,扣1分。 |
网络安全情况(1分) |
未采用入侵检测、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安全措施,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的,扣1分。 |
网站安全情况(1分) |
未采用网页防篡改、应用层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发生网站安全事件的,扣1分。 |
信息安全情况(1分) |
未按安全保密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机制,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扣1分。 |
数字认证情况(1分) |
在办公应用或财政业务系统中,未采用电子认证的,扣1分。 |
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情况 (47分) |
政府信息公开(44分)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4分) |
制度措施 |
没有公开发布协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澄清、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扣1分 |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落实 |
没有具体规定扣1分,公文审签单没设公开属性栏、标注公开属性,扣1分(提供近期文件审签单复印件)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7分) |
公开指南 |
指南内容不齐全,不及时更新,扣2分 |
公开目录 |
目录内容不齐全,不及时更新,扣2分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 |
年度报告内容不齐全、不按时发布,扣2分 |
信息公开及时性 |
公开不及时每条扣0.25分,最高,扣4分 |
规范性文件公开 |
没设置规范性文件公开栏目,不及时公开草案和正式文本(按公开比例计分),不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扣1分 |
政策解读 |
不参加县政府新闻办发布会,没有专家解读队伍,网站没设解读栏目,不及时发布解读信息(按规范文件解读比例计分),扣1分 |
舆情收集与回应 |
没有舆情收集与回应机制、网站没设置回应栏目、热点问题不及时回应,扣1分 |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
不及时公开四张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国务院有关部署执行),行政审批信息(审批目录调整、审批服务事项指南、审批办理结果),行政处罚信息(案件名称、处罚对象、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扣1分 |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不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涉密信息除外),扣2分 |
本部门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
重点工作信息没公开计划、措施、效果,扣1分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7分) |
依申请公开 |
接收渠道不便捷(含网上申请)、程序不规范、答复内容不全面(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救济渠道)、文本不规范(主体、编号、用印)(提供近期已答复告知书复印件),扣2分 |
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和举报督查处理 |
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举报督查事项办理不及时、不准确的,扣2分。 |
行政复议 |
不依法向复议机关提供答复、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扣2分 |
行政诉讼 |
不依法出庭应诉,扣1分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13分) |
政府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
网站设置不规范(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设置),管理不规范(管理机构设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网站设立手续不完备,工作机制不健全(建立了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信息内容目标责任制、联动发布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扣2分 |
政府网站系统设计建设 |
站点访问不顺畅(按首页顺畅打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得分),链接可用性不高(按网站内其他页面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占链接总数的比例得分),扣1分 |
政府网站服务实用性 |
办事指南要素不完整、不准确,所需的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资料不能正常下载,在线系统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不能正常访问,扣1分 |
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安全保障措施 |
网站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网站首页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栏目与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协调、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协调、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空白栏目,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栏目长期未更新的,);网站发生严重错误(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网站及后台系统不具备防攻击、防篡改能力,无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安全保障措施不稳定、不可靠,扣2分 |
政府网站互动情况 |
无政务咨询类栏目,无调查征集栏目,没开展互动访谈,扣1分 |
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 |
没开通政务微博,没开通政务微信,扣1分 |
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 |
发布政府信息不及时、不准确每条扣0.25分,最高扣2分 |
新闻发布会 |
没设立新闻发言人,没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扣1分 |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
按规定不及时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扣1分 |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3分) |
工作部署 |
没有公开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落实,扣1分 |
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 |
没有业务培训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扣1分 |
工作考核 |
没有内部工作考核方案及实施情况,扣1分 |
信息资源整合共享(3分) |
信息资源共享情况(1分) |
未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主要政务资源共享的,扣1分。 |
基础设施共享情况(2分) |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建设专用业务网络的,扣1分;未依托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行本单位业务应用系统的,扣1分。 |
电子政务应用与推广情况 (11分) |
办公系统(4分) |
建设及推广情况(4分) |
未接入利津县协同办公系统的,扣4分;已接入协同办公系统,但未正常使用的,酌情扣1-3分。 |
业务系统(3分) |
建设及应用情况(3分) |
未建设业务系统的,扣3分;已建设业务系统,但未正常使用的,酌情扣1-2分。 |
会议培训(4分) |
使用操作培训情况(2分) |
未按时参加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扣2分。 |
参加会议活动情况(2分) |
未按时参加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或迟到、早退的,酌情扣1-2分。 |
政府网站建设与服务情况 (20分) |
单位网站(10分) |
网站建设与管理情况(10分) |
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按比例折算。 |
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10分) |
县政府网站资源目录保障情况(4分) |
未能及时、全面做好县政府网站资源目录体系填报工作的,按具体情况扣分。 |
县政府网站在线投稿情况(4分) |
县政府网站在线投稿采用量不足20条的,每少5条扣2分,扣完为止。 |
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情况(2分) |
在县政府网站上开展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活动不足2次的,每少1次扣1分。 |
说明:1.电子政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被列为县级以上政务信息化工作(项目)示范、试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积极完成县政府交办工作的,酌情加1-3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2.各项评分以文件、会议纪要、获奖证书等原始资料为依据。
3.考核对象无相应指标项时,应在自评报告中予以说明,计总分时将按实有项折算。